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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 律师 注册会计师 一级建造师(市政工程)
毕业于河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
毕业于华北科技学院
毕业于国内重点法学院,法学硕士
毕业于复旦大学法学院
毕业于中国民航大学,法学硕士。
成都某高档小区,二手房均价3万左右,物业费每个月为4.6元/平方米,均为精装修房,主打高端人群居住。罗女士,正是此小区业主,含辛忍苦多年,为了家人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怎知从2017年5月份开始,罗女士发现,小区出入的陌生面孔非常多,三五成群,噪音如雷贯耳,行为举止粗鲁。
2013年11月至2015年11月期间,被告人曾某与周某等人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通过某投资理财咨询有限公司,利用虚假抵押物担保,采用发传单、打广告等途径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虚假的“某某4期”等投资项目,并承诺还本付息,骗取王某等人的资金1700余万元,用于债务清偿等非经营项目,致使资金不能返还。期间,当事人曾某等人通过“某某金融”等投资项目,非法吸收客户资金200余万元,用于经营等活动。人民检察院以集资[诈x]罪和非法吸收公存款罪对曾某等人提起公诉。
2016年2月7日赵某与李某就登记在李某名下的坐落某市××区××名苑××号房屋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约定李某将上述房屋出售给赵某。当日,赵某将21万元定金交付李某。同年3月6日应李某要求,赵某再次向李某交付7万元定金,李某收到上述定金后始终不依照合同履行义务,2017年8月9日赵某承诺2017年5月10日前履约,却仍未兑现。经赵某催促无果,只得与其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由于此前给付定金共24万元过高,现依照法律规定,以合同约定购房款60万元的20%计算购房定金为12万元,赵某委托沪森律所,要求起诉李某双倍返还定金42万元,其余7万元则作为购房预付款要求李某予以返还。
黄某2014年5月9日以资金紧张为由,向钟某借款30万元,并于同年11月14日向原告订立借条一份为凭。借款到期后,经钟某多次催讨未果,张某也未对该借款承担任何保证责任。为此钟某委托沪森律所,要求黄某偿还本息,并且张某对该借款的本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18年8月上海市张某与前夫王某双方协议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进行了约定。协议离婚后一周,张某发现王某与一女子刘某登记结婚。张某的朋友、同事也陆续向她反应,王某在离婚前已经与该女子共同生活,并且该女子已经有怀孕8月有余,怀孕期间都是被告陪同去医院做孕检 张某离婚后第2个月,王某与刘某的孩子出生,且住院病历、手术单及出生证明上家属签字及孩子父亲名称均为王某。
顾先生与段女士曾是恋人关系,并在武侯区开了一家台球厅。二人以段女士的名义与出租人签订了《经营场地租赁合同》,一次性支付原经营者80万元转让费。直至2016年5月,段女士意外发现,顾先生实际上是一个已婚男士,有妻子和孩子,愤怒之下断绝了双方男女朋友关系,并不再参与台球厅的经营活动。顾先生以合伙关系为由将段女士告上法庭,要求一起承担租金和转让金等88万元。
严某与马某系恋爱关系,双方自2014年开始恋爱,在恋爱期间马某使用严某名下的广发银行等三张信用卡累计消费总计130,000元。2014年10月16日,双方因故终止恋爱关系,马某经与严某核实出具了一份欠条,其确认欠严某130,000元,明确于二年内归还,但到期后马某一直未按约归还,经多次催讨无着。故严某委托核桃法律张律师提起诉讼,要求马某归还借款130,000元并支付上述借款的逾期利息。
被告人丁**驾驶挖掘机在一沙地处开挖荒地时,因挖掘机与岩石碰撞摩擦产生火花,引发森林火灾,造成大量林地烧毁。经林业局鉴定:过火林地面积257.5公顷。人民检察院以失火罪对丁**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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